史海勾沉:1949—1976年的中国,从道德重塑到道德溃败

来源:轩辕信鸽网 作者:编辑林长岳 点击:

卸甲一书生:19491976年的中国,从道德重塑到道德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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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政治运动实施道德教化

通过政治运动给民众灌输新的道德观念,是毛泽东特有的道德教化方式

  一是土改。新政权建立后不久在全国范围发动的土改运动,既带来政治、经济层面的深刻变动,也引起伦理思想上的剧烈振荡。千百年来乡村中奉行的“财产私有”、“佃地交租”、“欠债还钱”等传统理念,被干部们所宣传的“阶级斗争”理论,地主、富农“剥削压迫”穷人的说法彻底颠覆。如今是“富人有罪”,“越穷越光荣”,干部们号召贫农要理直气壮地“打土豪分田地”。乡村社会是一个道德共同体。毛泽东要求以阶级成分论人划线,农民们则多以好与坏、善与恶为标准来评价人。所以这些新的道德观念一开始必然遭到农民群体的排拒与抵抗。如江苏省开阳县朝阳乡六村在斗争地主金福昌时,台下的数百群众便齐声叫喊:“不能打,他原来是苦出来的好地主。”而对那些平时游手好闲,称霸诈骗的二流子,即使没有多少地,也不为乡民所容。安徽临泉县田桥乡大朱庄的朱应科,两口子仅有一亩地,理应划归贫农成份。但其一辈子不好好劳动,凭着给别人管闲事混吃喝。两口子又都霸道、懒惰,仅有的一亩地都不亲自耕种,而是想叫谁种叫谁种。因为其爱骂人,村里人可能也不愿惹他,所以一般都会帮其种了。在划阶级时,他自报贫农,却没有任何人出声,都怕再挨其骂。最后在工作队员的主持下将其定为地痞流氓(参见满永《政治与生活:土地改革中的革命日常化——以皖西北临泉县为中心的考察》,《开放时代》2010年第3)。在运动中,干部们采取诉苦,串连贫农,对地主、富农进行斗争等一系列办法发动群众,把地主、富农的土地、财产等分给贫农,从政治和经济上为确立新的道德评判标准开辟了道路,以往用以维护乡村宗族、姻亲、邻里、朋友关系的伦理共识被摧毁。正如郭于华、孙立平的文章所指出的那样,至此农民从道德化的个体转变成为意识形态化的阶级成员。在这样的转化过程中,农民的社会分类价值观也从“道德”转变为“阶级”(参见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中国学术》第12)。比较一下土改前后的中国农村,人们会发现,勤劳、诚实、与人为善这些传统美德信条皆在阶级斗争的框架下重新定位。尽管从来没有人公开否定勤劳,但勤劳的实际结果——致富,必然会使勤劳者成为下一次土改中“分地分财分老婆”的对象,对前景的忧虑不能不助长“不劳而获”、“小富即安”思想的扩散。凭借辛勤劳动致富的农民在生活过好一些后害怕重蹈地主富农复辙,故不愿意把钱物投入再生产,主张吃光喝光(参见高王凌《土地改革——“改天换地”的社会变动》)。讲真话作为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因不符合政治运动惯常的策略需要而被抛弃。土改中工作队干部经常用“诉苦”的办法发动群众,在诉苦大会上精心安排积极分子发言,激发农民的斗争热情。据一篇研究1948年到1951年山东临沭县土改的文章披露:土改工作组在进行“诉苦”动员后,先搞小组诉苦,培养典型,再转入大会诉苦。主要是叫群众明确了解地主封建势力是穷人的死对头,只有打倒地主,穷人才能翻身。诉苦后,雇贫小组回去讨论如何出苦、报仇。主要是搞些对象,明确阶级敌人。“大人是地主,小孩也是地主,是吃咱的饭长大的。”诉苦人都是工作队安排好的;事先要开会,让大家先演练一遍,有的诉的实在不像个样,不符合激发对地主仇恨的标准,就直接给弄下去了,不让他()诉了。不合格。在诉苦斗争会上,诉苦的作用是表演性的。工作队不仅要发掘村庄里的“苦主”,而且还要寻找善于把“苦”说得催人泪下、能煽动起穷人对地主仇恨的人才,并在诉苦过程中培养他们的叙事技巧。在诉苦的现场,诉苦结束后随之而来的便是“喊口号”,以煽动现场的氛围(纪程《“阶级话语”对乡村社会的嵌入──来自山东省临沭县的历史回声》)。诉苦人所说的并非全是事实,有的甚至是在撒谎,大家明知错了,也不敢纠正,不敢讲话(参见吴毅、陈颀《“说话”的可能性:土改“诉苦”再反思》,《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6)。一场暴风骤雨式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往往伴随着大量过火行为甚至充斥暴力。土改也是一样,以暴力方式对地富分子用刑,捆人,打人、吊人及其他各种残酷手段随处可见。以苏北高邮县某些乡 195012月份的情况为例,地主被罚“站冷水缸”、“洗冷水澡”、“剥掉衣服冻”、“剥掉衣服就地拖”等行为比比皆是。在靖江县宜和乡的典型斗争会上,不少地主被斗得“浑身乱抖”,其中“最坏的地主”不仅被罚下跪“恭听控诉”,还要自己打耳光。六合县个别乡“每斗必跪”,江都县个别乡“每斗必打”。土改运动的高潮是根据上级指示从肉体上消灭地主、富农。从1950 10 月至 19512 月,泰州地区共计逮捕“地霸现行反革命份子与历史罪犯”1982 人。为了“及时有效”地清理反革命案犯,地委决定简化“不必要的烦琐手续”,实行“侦审判合一”,4 个月内批准处决了 266 人。在此基础上,公安部门进一步搜集材料,又在外地逮捕了逃亡“地霸反革命分子”137 名,另有 966 人被列入追捕名册(参见刘握宇《农村权力关系的重构:以苏北土改为例》,《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2)。这一现象并非孤例,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据泰维斯估计,整个建国初的土地改革中,应该有100万到200万人被处以死刑(泰维斯《巩固与重建》,第91)。血腥的斗争场面和镇压行为极大地改变了过去农村中通常较为温和的人际关系。尽管这些激烈场面使妇女流泪,不忍目睹的乡民纷纷走散,政治高压下的乡村社会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现实:道德评判从此不再是看具体人的言行良恶,而是看其阶级身份。一些带“穷根”游手好闲者因在运动中表现积极,受到工作队重用,随后大批涌入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他们身上固有的以强迫命令为能,打骂惩罚为荣的观念,成为后来农村基层干群关系长期紧张甚至尖锐对立的重要因素。多年后,有研究者在安徽临泉做口述访谈时,人们还屡屡提及当年的顺口溜:“二流子、懒汉,毛主席的宝贝蛋”(参见满永《政治与生活:土地改革中的革命日常化》,《开放时代》2010年第3)

   二是“五反”。1952年初,毛泽东发动了 “五反”运动(即反行贿、反偷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

这是继毛泽东亲自推动和指挥的一场以反对党及政府工作人员贪污腐化为中心的全国性政治运动——“三反”运动而掀起的又一场政治运动,对象是中国资产阶级。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及广泛采取的“逼供信”手段,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的冤假错案,运动过程中传递给毛泽东的许多错误信息却使其坚信党和政府工作人员与资本家们的勾结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1952126日,他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向全党指出:“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现在是极为必要和极为适时的。”搞这场运动的目的是什么?毛泽东自己有解释:“资产阶级过去虽然挨过一板子,但并不痛,在调整工商业中又嚣张起来了。特别是在抗美援朝加工定货中赚了一大笔钱,政治上也有了一定地位,因而盛气凌人,向我们猖狂进攻起来。现在已到时候了,要抓住资产阶级的‘小辫子’,把它的气焰整下去。如果不把它整得灰溜溜、臭烘烘的,社会上的人都要倒向资产阶级方面去。”可见与土改一样,是从道德上把一度被视为中国革命的盟友、建国初期受到刘少奇肯定的民族资产阶级搞臭。毛泽东从运动一开始,便把北京5万工商户划成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五类,规定了他们的比例为百分之10602541。为了达到甚至超过这个比例,各地普遍采取了各种残酷手段清算资本家们的行贿、偷税漏税等罪行,一时间人人自危。短短几个月间,仅上海一处,自杀、中风与发神经者,即不下万人。全国其他许多城市也发生了类似情况,只是当地工商户较少,自杀规模没有上海那么大。最著名的自杀者是被毛泽东称为4个不能忘记的中国实业家之一的民生实业公司老板卢作孚。195228日,他在参加重庆市工会联合会和民生公司工会在民生公司联合召开了“五反”运动动员大会后自杀。为了在运动中过关,资本家们不得不违心地夸大偷漏税行为。例如上海全市303户中上层具有代表性的资本家被集中起来学习,进行背靠背的斗争。徐令娴的丈夫钱家镖师、广大药房的经理,每天晚上都为写材料而发愁,“不管写偷税漏税多少,都是不够的,还需要继续交代”(吴琪《上海19491956:民族资本家的转折年代》,《三联生活周刊》第528)。运动的另一个效应是让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从内心深处摧毁原先引以为荣的“办实业振兴振兴中华民族”的自豪感,丑化贬损自身形象。无锡大成纺织染公司负责人刘国钧在检查书中说,“我从一个穷小子爬到做了大成纱厂的大股东和总经理的一段发展过程,我感觉十分满意和骄傲。对人说起来,我办纱厂是为了国家社会,是为了振兴实业”,但在“五反”运动中“检查了过去的非法行为,自己像大梦初觉,认识了这么多的罪恶,方才相信资产阶级的本质有腐朽的一面,这真是千真万确”。他把自己的本位主义和暴利思想归结为“重走旧资本主义的恶路,是向无产阶级的进攻”(引自李昌玉《“五反运动”的谜面与谜底》)。几年后,他写的《自述》一文谈到,当时,有一次,刘国钧在工厂饭厅吃饭,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工人,跑到他的面前,高声问道:“刘国钧,你吃谁的饭?”刘国钧板板眼眼地回答道:“我吃的是工人的饭。”或许正是由于脱胎换骨、洗心涤肺的刘国钧从不避讳这顶政治原罪的剥削阶级帽子,又肯主动从道德上矮化自己,才能够顺利过关,后来还因“五反”运动中表现较好而被任命为浙江省副省长。

   三是反右。反右运动最初是因为19562月苏共召开“二十大”,赫鲁晓夫作了反对个人崇拜的秘密报告,指出斯大林搞个人崇拜、专制独裁、肃反扩大化,杀了自己的同志、战友几百万人,流放劳改上千万人。毛泽东等人受到很大压力,在19569月召开中共“八大”上提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要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办法是开展整风运动。1957427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指示在全党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欢迎党外人士提批评意见,帮助党整风。并提出“……内予以打击。据应该放手鼓励批评,坚决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打消各界人士的思想顾虑,让大家畅所欲言,提出批评意见,帮助共产党整风。不久,毛泽东又认为提意见的党内外人士猖狂向党进攻,于是部署各级组织在全国范围解密后的中央档案,全国划右派总共是3178470人,还有1437562人被划为‘中右’(“中右”者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这些右派分子(假如是党员和干部的话,大多被开除党籍公职)被劳教劳改,在极其恶劣的生活环境中为生存挣扎,许多人悲惨死去。1978年,除不予改正的有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彭文应、陈仁炳和全国各地共96名右派外,其余全部改正(参见闫桂勋《反右派斗争五十五年祭》)

  四是批判电影《武训传》及胡风“反革命”集团。

土改、“五反”和反右运动毕竟以政治斗争为主旨,颠覆旧道德仅仅是其副产品之一。而毛泽东批判电影《武训传》及历史上的武训其人,顺便掀起批判曾与中国共产党关系密切的民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浪潮,则直接关系到对善举义行的道德评价问题。事情起因是1950年导演孙瑜摄制影片《武训传》拍摄完毕。该片讲述了山东人武训青年时因苦于不识字而受人欺骗,决心行乞兴学,以便让穷人的孩子都能读书识字故事,公映后引起轰动。就武训这个历史人物而言,他做善事,行义学,无疑是中国传统道德充分肯定的行为。毛泽东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武训不讲暴力革命,“根本不去触动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毛,反而狂热地宣传封建文化,并为了取得自己所没有的宣传封建文化的地位,就对反动的封建统治者竭尽奴颜婢膝”(毛泽东《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评论》)19516月,他在审阅杨耳的《评武训和关于武训的宣传》一文时,加了一段文字:“武训自己怎样想是一件事,武训的后人替他宣传又是一件事。武训自己一个人想得不对,是极小的事,没有什么影响。后人替他宣传就不同了,这是借武训来宣传自己的主张,而且要拍成电影,写成著作或论文,向中国人民大肆宣传,这就引起了根本问题了。”(《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11月第1)虽然没有点名,但谁都知道,连一度赞扬过武训精神的陶行知也成为批判对象。这次有组织的批判浪潮也宣示了新的道德评判标准:在阶级斗争的框架下,同样一件事儿,过去认为是义举,是善行,在今天则是丑行,关键是看你站哪个阶级的立场上。这种新的道德评判思维早在1949年以前就普遍在解放区土改运动中使用了。1946年山西土改时,山西晋城马坪头村长工李海水认为地主不错,还为他娶媳妇,一番争论后,李“恍然大悟”:人家不是为他娶媳妇,而是要用个老妈子和做饭的!同时也拿这栓住他,让他死心受一辈子!(《一个诉苦大会———太岳通讯》,《人民日报》194665)地主为长工娶媳妇这事在农村并不少见,邵燕祥在《1951年:到甘肃参加土改》一文谈到他所在的皋兰县水川区白茨滩乡的高兆华也属这种情况。在引入阶级斗争观念前,无论是李海水,还是高兆华都对东家心存感激,如今恍然大悟,原来是地主“收买人心”的卑鄙阴谋!还有一件控诉资本家虐待劳动者的事例,说的是糕点铺老板怕新来的工人(包括学徒)在做点心时偷吃,就在他刚来的几天内,让他敞开吃新出炉的点心,愿意吃多少就吃多少。据说今后他再看到点心,从此心里恶心,不想再吃。在这个问题上,老板防止雇工偷吃点心的手段固然不光彩,但雇工在工作中偷吃点心有违中国传统美德,则无人顾及了。

  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是主要在文艺界开展的文艺思想批判运动,后转为政治运动,与道德问题无关。但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其好友舒芜提供的私人往来信件,断章取义编辑而成的言论集,《人民日报》发表言论集时还配上了长篇按语。舒芜本人没有受胡风牵连定罪入狱,逃过一劫。但他的积极表现是建立在出卖旧友,公布私人信件基础上的。对这种行为的鼓励沉重打击了追求信义的传统道德信仰。

   无言的舆论提倡和榜样引领比媒体宣传更有力量。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不同的社会群体饱尝了政策多变、出尔反尔、“引蛇出洞”及残酷暴力手段的苦头。特别是在反右运动中,毛泽东搞“阳谋”的行为令其诚信度在广大知识分子心目中急剧下降。活生生的现实扭曲了是与非的传统认识,说真话、重然诺被视为“缺心眼”,“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轻抛一片心”,为达到目的甚至可以公然撒谎则是为人世故、明哲保身的好办法。有了这些教训,成年人在家里无不悄悄嘱咐不谙世事的孩子慎言谨行,不要随便谈论政治或领导是非,要“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这与老师们多年的教诲完全相反。至此,社会各界不得不认同受到充分肯定的检举、揭发、偷记别人言行以便在政治运动到来时揭发批判的行为(即“打小报告”),并对这些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的伤害保持高度警惕。即使有一些“讲良心”的人不屑于干此卑鄙勾当,也不敢公开非议。1951年天津《新生晚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甚至想从政治上肯定告密行为的正确性。该文说:“在旧社会里,‘发人阴私’是被认为不道德的,大家都信守着‘自扫门前雪’的信条。”“在人民当政的今天,发坏人之阴私是最讲道德和最人道主义的,因为这是以千百万人民大众的利益为标准。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为了我们更好的明天,任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把自己所看到或听到的一切违背祖国与人民利益的事情向人民政府告发。”(邓可红《略论“告密”》,天津《新生晚报》1951327;转引自老蛰《告密》,《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38)普通百姓无从判断谁是好人坏人,只能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领导说要揭发检举谁,大家就去揭发检举谁。毛泽东时代结束后为历次政治运动受害者大规模平反的事实证明,绝大多数被揭发检举的人都是无辜的。但通过这些现象却可以看出世道人心的变迁。

  五是民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化运动。

土改、“五反”、反右运动乃至批判武训都主要是从思想改造的角度发动起来的,重要作用之一是树立新的道德准则:对民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及人民公社化运动则着眼于建设新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实体,通过制度上的安排对道德风尚施加影响。毛泽东对“一大二公”的社会有自己独特的偏爱,孰不知该所有制体制恰好是腐败的最大温床。换句话说,如果腐败之手伸向每一个个体,比如拥有工资和私房的工人,拥有私有企业和财产的资本家,私有土地、住房和财物的农民时,必然遭致对方或强或弱的抵制。而当所有的生产生活资料一夜之间化为公共财产之后,掌握它们的干部便不必再担忧以权谋私还有什么障碍。不仅各级干部,就连仓库保管员、公共食堂炊事员这些基层管理人员也都拥有了或大或小的权力腐败空间。“三年大旱,饿不死厨子”这条千古明训在新社会仍然管用,且与不受监督和限制的权力相结合,发挥了更大的效能。利益决定立场。干部们以极大的热情力图让公有制占领每一个角落:在农村大搞公共食堂,搜走农民家所有的饭锅炊具,不许农民自家烟囱冒烟,点火做饭;对社员和生产队的生产生活资料无偿调拨,包括土地、农具、房屋、家具,等等。湖北一个乡党委书记在大会上宣布:1958118日是共产主义开始之日,私人的东西也不分你我,小孩子也不分你的我的了,只保留一条,老婆还是自己的,不过这一条还得请示上级。河南新乡兴宁人民公社干脆建立兵营,40002万人,实行军事化,全公社编成15个营50个连,房屋公有,搞集体宿舍,社员男女老幼分开,按连排编制集中居住,礼拜六回原家度周末(参见孙业礼《共和国经济风云中的陈云》)。大刮“共产风”之时,干部接管了原属农民个人的土地财物乃至人身的全面控制权,且不受任何制约和监督。权力的高度集中加速了道德滑坡现象的蔓延。在只有“一碗白菜汤”家当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干部们很少能抵御住物质的诱惑,生理愿望逐渐战胜道德操守,讲究吃喝享受成为一时风气。目前所见到的回忆资料中,这方面的记载比比皆是,三年困难断粮时期尤多。如1960年山西平遥双口大队在太原搞副业,十队队长柳起元用大队的车拉了500斤高粱,以每斤3元的高价卖掉,社员却都没有吃的(马维强《红与黑:集体化时代的政治身份与乡村日常生活——以平遥双口村为中心的考察》)。在学者张乐天所做的底层调查的一个事例中,1960年饿死人特别严重的时候,干部还可以开小灶。有的干部烧了一块肉吃,吃完了把骨头丢在地上,农民爬到地上去捡(郑诗亮、丁雄飞《张乐天:几十年来中国民众是怎么过日子的》,《东方早报》20111215)。乡村中农民和基层干部群体之间因干部道德败坏而出现深刻裂痕。

  即使在公有制的国营企业里,大跃进也严重损害了工人群体的道德良心。与在粮食统购统销被挖得很惨的农民相比,工人每月有工资可领,有粮食可供,无饿死之虞,无异于生活在“九天之上”(梁漱溟语)。但大跃进运动使他们对工作从热情参与变为弄虚作假,劳动态度愈加消极。据对广州一家国营重要企业的研究说明:1959年广东省为了达到工业大跃进的指标,省长陈郁亲自到厂,下达生产大炼钢铁用3吨自由锻锤的任务。该厂没有相应设备,不具备生产条件,但工人又不能提不同意见,于是把一个个铁块扔到模具里,浇铸出内部空心的铸件,完全是浪费(贾文娟《从热情劳动到弄虚作假——“大跃进”前后的政策与对策》,《开放时代》2012年第10)。在上级“蛮干”、“瞎指挥”行为的高压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主人翁精神严重扭曲。

  人民公社化运动对生活在“九地之下”(梁漱溟语)的农民影响最为深刻。毛泽东在干部工资收入相差数十倍,工人仍实行八级工资制的情况下,为什么首先从最贫穷的农民入手,建立人民公社,实现自己“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乌托邦幻想?至今还是个未解之谜。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人民公社建立过程中的“一大二公”、“一平二调”行为剥夺了农民的所有土地乃至少得可怜的私人财产,在随后的大跃进运动中他们生产了粮食又被从口中夺走,不得不靠野菜、糠皮充饥,甚至根本没有吃的。眼看着成千上万农民痛苦的饿死,毛泽东不得不放弃他的理想,把生产队作为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的基本单位,实行“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允许农民拥有自己的房屋、家具和炊具,还可以种少量的自留地。但在农民心目中,自己从来不是集体财产的所有者之一,一年到头的劳动都是给干部们干的。有过上山下乡经历的夏韵曾谈到在农村时的一个场景:上工时间到了。人们才三三两两的懒洋洋地走出家口,到了地头,又坐在那儿东家长李家短的聊开了。队长喊了一遍又一遍:“该干活啦!别聊啦!”十几个人才边说边笑有一锄没一锄地干起来,一块稀稀拉棉花地,竟有不少人锄掉苗留下草。夏韵忍不住说:“这活不是给地主老财干的,是给自己干的。这样干不是害自己吗?”他们纷纷说:“给地主干活我知道自己拿多少,如今给‘书记’干活我不知我能拿多少,人家偷懒,我不偷懒不是我吃亏了吗?(参见夏韵《一个真实的农民曾对我们这样说》)社员们说的对。在农村基层权力的具体运作中,如何处置生产队财产确实极少征求社员意见,就连何时春耕,何时夏锄,何时秋收也大都由不太懂农业生产的书记们说了算,由上级领导说了算。事实如此,谁还会天真的把自己当成集体财产的主人呢。

 六是批判巴人的“人性论”。

1949年至1961年,毛泽东等人在道德重塑上立足于“破”,即批判旧的道德伦理。至于确立共产主义道德,除了冯定出版了《平凡的真理》、《共产主义人生观》等书籍,中小学课本编入了相关课文之外,鲜少系统叙述。集中从理论上对旧道德进行清算的运动有两次,一次是前面提到的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另一次则是对巴人“人性论”的讨伐。两次都是在文艺界的范围内展开。巴人被批判的文章是1957年发表在《新港》1月号的《论人情》,说他的一些青年朋友“大都是资产阶级或地主家庭出身的。而在解放以后,他们又都是革命干部:有的是青年团员,有的还是共产党员。在土地改革时期和三反五反运动时期,他们为了同地主或资本家的父亲或兄长划清思想界线,几乎采取同一的‘战略战术’:断绝家庭的来往。不管父亲或兄长怎么写信来‘诉苦’,一概置之不理,表示自己立场的坚定。就是运动过去,父亲和兄长也接受改造了,还是不理;甚至于他们生活有困难,也不愿意给半个钱。” 这个例子确实触及到以人伦亲情为基础的旧道德与以“阶级仇”为基础的新道德底线。巴人提供的药方是:“为什么你不可以利用自己对父亲和兄长的感情,劝说他们向人民低头,坦白自己的罪恶或过错,并且从此以后,放弃压迫和剥削,重新做人呢?”后来颇受毛泽东赏识,文革期间出任宣传总管的姚文元不赞成巴人的看法。他在1960年发表在《文艺报》上的文章中表示:“这种抹杀阶级斗争的‘人性的同情和友爱’,其目的就是要推翻马克思列宁主义革命的战斗的旗帜,用抽象的‘人性’来掩盖形形色色坚持资产阶级立场的资产阶级分子和修正主义者的阶级性,保护资本主义的利益,叛离无产阶级立场,叛变社会主义,放弃无产阶级专政,让资本主义自由泛滥,肯定一切资本主义复辟活动的合法性。一面可以对各种反社会主义的人都表示‘同情和友爱’,另一方面可以把坚持阶级斗争观点的共产主义者套上违反‘人性’‘人道主义’的帽子,加以打击。”(姚文元《批判巴人的人性论》,《文艺报》1960年第2)

四、政治文明的恶化对道德风尚的影响

政治文明的恶化必然影响到社会道德领域。总的来说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阶级斗争观念已经在道德领域深深地扎下根来,不再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和效果,而是根据其阶级身份判断真善美和假恶丑,以往的人伦亲情、同情温情、知恩图报准则被彻底抛弃。

 1950年代初期,大多数民众对彻底否定传统道德的做法还有或多或少的排拒,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对道德品质的判断,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根据其人平时接人待物行为,而不是根据其地主、富农、贫农、资本家、工人、干部等个人身份来区分好()与坏();普遍认为打骂等暴力行为是在作恶,温良恭俭让是为善;认为“不妄言”是存真,信口胡说是做假,等等。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政治运动、思想改造的“洗涤”之后,无人再敢从口头上或表面行动上否认以阶级划线的道德评判准则。那些私下对亲情、乡谊和友情有所依恋,或者在内心中无法泯灭同情之心的人,皆被视为立场不坚定的落后分子而受到组织批判,同事或乡邻的检举和思想“帮助”,在政治运动遭到打击。

  日益严厉的社会管控方式、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政治运动中对不同阶级成员的态度确立了社会成员群体间地位的尊卑,由血缘延续而来的亲情,在多年社会交往中结下的友情,出于善良人性油然而生的同情逐渐淡漠,代之以对“黑五类”分子及其子女的仇恨与歧视。

  以复旦大学教授贾植芳和妻子任敏的经历为例:1955年贾植芳因胡风案牵连入狱,任敏也被赶出上海,到青海的一个山村里当小学教员,旋因替贾翻案入狱。三年困难时期,青海大量饿死人,有关方面让她出狱自谋出路,但规定不得回上海。走投无路之下,任敏想到住在北京的贾植芳哥哥贾芝及其夫人、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千里迢迢前去投奔。李大钊牺牲后,讲究同情之德、为人之道的知识分子们做了很多好事。胡适为他修坟,周作人收养他的后代。贾植芳与哥哥、嫂子的关系也很密切,兄弟俩早年在一起在北京求学,后来贾芝赴延安,弟弟又冒着生命危险,把李星华及其儿子、弟弟秘密从北京送往延安。如今弟媳落难来投,于亲情人伦都不应该闭门不纳。但此时阶级斗争观念已深入人心,嫂子认为他们反对毛主席,是反革命,坚决不能收留!贾芝顾及兄弟之情,表示先安顿下来再说。于是任敏就在贾府做佣人,每日里默默地洗衣拖地,嫂子还规定不能接近她的孩子,以免给他们坏影响。这时却是1930年代贾氏兄弟在北京读书时,逢年过节经常让两兄弟去噌饭吃的麻袋铺老板李丰年站了出来,将任敏从贾家接走。这个“讲人情”的老板把任敏送到其丈夫老家山西襄汾侯村,靠种地养羊织布度日,熬到了18年后老夫老妻重逢的日子。贾植芳平反后,贾芝在京城一家著名酒店宴请弟弟弟妹,任敏不去,丈夫一再规劝才勉强同意,可她只是端坐着,没说一句话,没动一下筷子(孙正荃《人性如何堕入暗夜--听贾植芳先生讲故事》)

  对乡情、友情和同情损害最严重的是社会暴戾化趋势所带来的善恶理念的颠覆,尤以农村为甚。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那些不积极追随、不撕破脸皮揭发检举者多被视为“右倾反党分子”或“落后保守”分子,直接转为斗争的对象,所以积极参加运动,甚至表现出格,往往成为保护自己过关的不得已之举。余习广所编的《大跃进、苦日子上书集》中收集了不少良心未泯的农村干部在大跃进中因为不愿吹牛皮,“放卫星”而遭到批斗的事例,每次批斗都被打得头破血流。即使是没有任何出身阴影的普通农民,也免不了脱逃被干部施以暴力的命运。同一部书中,一位匿名的湖南省澧县闸口公社社员于1960516日写给领导人的信中提到:“合作化以前,共产党打倒地主分田地,农民是非常感激党的。合作化以后,一搞统购统销,一搞合作社,为了要粮食,干部们的作风一天比一天恶劣,农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到了人民公社化以后,干部对我们农民的态度恶劣得到了极点。这几年来我们这里一些干部口口声声代表党的领导,对群众实行的是比国民党统治还厉害的残酷统治。打骂、捆绑、上吊、饿饭、送劳改,是他们对群众的恶毒手段。” 195812月中共中央监委办公厅的一个报告中也列举了一些干部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情况:1.侵犯人权,残害人身,如骂人、打人、押人、捆人、跪石子、拔头发及施用各种肉刑;2.搜查和没收群众的东西;3.滥用“集训”,即把有问题的人集中起来监督劳动,甚至严刑拷打;4.用“辩论”的方法斗争干部群众,甚至侮辱拷打;5.不让吃饭;6.强迫群众拆屋沤肥;7.强迫群众掘坟挖尸,扩大耕地面积(参见魏明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全书》,第985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从一定意义上说,三年困难时期农民大规模饿死是乡村社会良心善德严重缺失的必然结果:为了迎合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的“好大喜功”的欲望,农村基层干部不顾事实虚报浮夸,炼卫星钢,种万斤亩,没有多少人手拍胸脯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凭着良心说话。为了完成不断加码的征购粮任务,挨家挨户搜粮,务求其尽。饥民外出逃荒,将其拦回来坐地等死,没有多少干部为自己的恶行感到耻辱。最典型的是河南信阳地区。该地区早在1958年就出现了粮荒。当年秋天,“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社队干部不得不把种子、饲料和剩下的一点口粮作为‘余粮’交了征购。就这样仍未完成征购任务。粮食上交了,食堂停伙了,谷糠、薯藤、野菜、树皮、草根吃光了,农民为活命外出逃荒。地委又下令把外逃群众当作‘阶级敌人’和‘流窜犯’对待,到处设卡拦截,当年冬季共拦截收容46万多人,其中有不少人被打死、饿死在收容站内。有的人饿急了,偷杀吃了牲畜,被发现了一律按破坏生产定罪。全区逮捕2000多人,其中有判死刑的,有被打死的,有饿死在狱中的。同时,地委还责令邮局对发往中央的信件一律扣留,被扣下的信件有12000多封,被追查出的寄信人,受到了残酷批斗和处理”(鲁嘉宾《“信阳事件”的前因后果》)。从农民口中夺食,让饥民坐等饿死,稍有良知人性的人都不会去做,三年困难时期竟然成为一些地区干部行为的常态。

  二是道德已经基本丧失调整法律范畴之外人际关系的功能,许多属于道德调整层面的行为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处理,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

  强调阶级斗争是1950年代以来毛泽东一直秉承的理念,历次运动中的泛政治化倾向又使这一思想充斥社会的每个角落,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权都乐于以阶级斗争的眼光分析各种社会现象。有些从道德层面或采取普通治安措施就可以处理的问题,如懒惰、小偷小摸等一定要本着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严厉惩治。如果惩治对象有家庭出身等问题,就更不得了,必定具有“妄想变天”、“反攻倒算”的目的,甚至是“与境外反动势力相呼应”,结果许多不起眼的微小社会矛盾被激化,酿成惊人大案。以1959年轰动全国的三门峡水利工地的平陆民工中毒案为例:当时这些民工被要求“一天等于二十年”大干工程,却又吃不饱肚子。其中民工张德才在一天下午因“肚子咕咕叫”,躺在宿舍里没出工,于是两次在大会上被“辩论”(即批斗),连此前多吃馒头和窝头都揭发了出来,上纲上线,说他诬蔑食堂吃不饱,“装病”,“反对大跃进”。张德才原先表现不错,曾被任命为排长,此时被整得灰溜溜的,抬不起头来,于是决计报复批斗他最厉害的副连长仝某,但因无法给仝的碗里放药,最后将药放进了大家的锅里,61位民工中毒。后来,有关部门将解毒的救命药连夜空运投送,救了民工的生命。顺便说一句,此案当年因中国青年报发表的《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报道而家喻户晓,其实所谓“六十一个阶级兄弟”中,有不少是地主富农子弟,还有个别反革命家属。在极重视阶级成分之日,这些出身不好的人的家庭成分暂时被填作下中农或中农,事件过后又都全部恢复了原成分,在随之而来的阶级斗争和“文革”中,均遭受严厉打击,有的被毒打致残,有的被迫自杀,更多的是娶不到老婆(参见《“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揭密》)

  在当时,如若真的有出身不好者(本人成份或家庭成分)干了什么不见不得人的事儿,后果比“根红苗正”者严重得多。19591118日晚四川省合川县(今属重庆)地主王云学杀害少年刘文学堪称这方面的典型例子。王云学为什么要杀刘文学?他只是偷了集体的半背篼海椒,无论如何构不成大罪。他曾拿出一块钱来收买刘文学,被拒绝了,最后残忍地杀死了这个14岁的孩子。隐藏在这个全国著名案件背后的事实是:在阶级斗争观念盛行的社会,出身不好的“贱民”群体会仅仅由于道德败坏受到比贫下中农及其子弟严厉得多的处理,恐惧的王云学觉得只有杀了刘文学,才不会使他偷窃的丑行败露而处以严刑。本来只需要对王云学进行教育、训诫或普通法律惩处,从道德改造的层面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最终演绎成为一起对天真、纯真少年的残杀案。为什么会出现这个不幸的结局,却从来无人追究。

  从实际情况看,大跃进尤其是三年困难时期社会道德呈现出全面滑坡的状态,这在工人、农民、基层干部甚至高级干部及其子女身上都有体现。

  有人回忆,三年困难时期,小偷小摸的事情越来越多了。原来上海市民喝牛奶,一直沿用旧上海的老办法,向牛奶场按月订购。那个时候,家庭里都没有冰箱,人们喝的是新鲜牛奶,装在由蜡纸和火漆封口的玻璃瓶内。每天天还没有亮,牛奶场的车就将这些瓶装的牛奶放到订户的家门口,换回用户放在那里的空瓶。到了这一年,规矩变了,新的牛奶订户要有特殊情况,如家中有新生婴儿、危重病人,到居委会开证明才能订到。而且,越来越多的订户抱怨,早上开门时,放在家门口的牛奶不翼而飞了(参见华新民《那过去的事情——回忆五十年代》)。饥饿的威胁使抢夺食物在城镇街头时常可见。一位作者回忆当年年仅12岁的他带着比他小5岁的妹妹,去重庆新华路和邹容路的交叉口小吃摊买烧饼当早餐的事儿。烧饼刚拿到手,就被身旁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壮汉冲过来抢跑。据说当年类似这种从乞讨发展为强抢的行径比比皆是(参见曾微《“抓精儿”——饥饿年代的故事之六》)。怜悯之心、羞耻之心此时已成为社会的“紧缺物品”,饥饿令人重归兽类本性,丛林法则打败了道德信条。

  农村比起城镇来,道德滑坡的程度更严重。因为城镇供应虽然困难,人们普遍营养不良,大多数情况下还不至于饿死。农民们则实实在在面临生与死的选择,在家无存粮、野菜、树皮都被吃光的情形下,偷盗集体财产是唯一挽救生命的办法。正如当时流行的顺口溜中说的,“大队干部搂,小队干部偷,农民不偷白不偷”。从集体仓库、土里的种子到尚未成熟的青庄稼都成了偷盗目标,荣耻之心荡然无存。更有甚者,一些饿疯了的农民连自己的子女也杀死吃了,吃尸体的更多。据曾任安徽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的尹曙生介绍,1961423日,安徽省公安厅向省委写了一个报告,题目是:《关于发生特殊案件情况的报告》。报告称:“自1959年以来,共发生(特殊案——笔者)1289起”(尹曙生《安徽人相食案件的原始记录》)。这种丧失人伦的案件在其他一些省也不罕见。

  高级干部不需要像基层干部那样靠侵占集体财产来供自己享受。他们依靠一整套保障措施,过着远比普通百姓好得多的生活,有人称之为“体制内的腐败”。毛泽东曾在1949年去北京时说自己是“进城赶考”,意思是说看共产党人能不能继续保持俭朴廉洁的风气,走出历史兴衰的周期率。应当说,入城之初做的还不错。毛在香山居住时,一位中央领导人借给中央常委毛、刘、周、朱、任等人安排住所之机,为自己盖了一所住宅。毛听说后大怒,甚至表示要枪毙他。江青在玉泉山一号楼专门盖了一个小游泳池,毛听说后,让她写检讨,并用5亿元(旧币)稿费支付了修建费。可见那时仍然保持着清醒的廉洁自律心态。但自1950年代以来的具体制度安排上,每每呈现出与大力提倡的“艰苦朴素”、“人人平等”的道德信条截然相反的发展趋势。比如,19558月有关部门在取消干部的供给制,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时,将工资等级定为30个级别,最高一级560元,最低一级仅18元。最高工资加上北京地区物价津贴16%后达到649.6元,最低工资仅为20.88元,两者差距为31.11倍之多。第二年调整了工资标准,标准工资最高最低之差略有缩小,减少为28倍。但连同这次调整在每一行政级别中细划出的11个档次算下来,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差仍然达到了36.4(杨奎松《北大教授谈毛时代的干部等级差别,最高差距达30多倍》)。同工资制度一样,领导干部的特供制度同样反映了社会的森严等级。在社会生活资料主要靠配给的机制下,较高的工资、较丰富的供给必然导致较奢华的享受,更何况像毛泽东这一级别的领导人还可以超越通常的生活保障机制。综合各种资料可知,到1961年为止,全国各地为毛泽东盖的专用住所(归他及家人居住,毛不在时,其他中央领导人不能入住)不下数十所,还不包括像鞍山、抚顺这一类非省会及旅游区城市专门为他盖的住所。位于家乡韶山的松山一号和滴水洞住所都是他亲口要求湖南省委书记修建的。这期间由高级裁缝为他制作的公务装(包括著名的毛式中山装)起码有24件,平均每年1.8件。与之成明显对比的是,当时中国居民每人每年只发几尺布票,连一件新衣服也做不起,家里孩子多的,都是小孩子穿大孩子替换下的旧衣服,常常打着补丁。在饮食上,北京专门建立了香山、巨山农场,为中央领导人特供粮食、蔬菜和肉、蛋、奶,在全国率先解决了食品安全问题。1958年国务院批准在北京养蜂夹道建立一个场所,供中央领导开会、会客以及紧张工作之余稍事休息、放松之用,按规定只有副部级以上干部才能进入。1960年代前期每年“十一”、“ 五一”, 北京举行盛大群众游行后,党和国家领导人从天安门城楼上下来,中午总是到此处用餐。周末晚上,一些领导人在养蜂夹道围桌而坐打桥牌。他们一般玩到12点,吃些馄饨、火烧等简单的夜宵,有时候星期天白天也来玩(朱岩《“养蜂夹道”服务员眼中的中央领导人》)。在各地,除同样建有专供高级干部休息娱乐的场所外,日常生活待遇亦非常可观。据李锐的女儿李南央在《童年琐忆》(原载《老照片》第53)中,记述1962年春节她在河南省委第二书记何伟家渡寒假的事情。当时的河南省委大院有前后两个院儿,前院是办公区,后院是宿舍区。何伟住的是两层独立小楼,地面是木地板。李南央一人住了间客房。吃饭的屋子就像个小食堂,一面墙是落地的玻璃窗,厨房也很大,炒菜的灶是那种饭馆用的大土灶,火又大又冲,有专门的厨师。顿顿饭都是山珍海味。记得上的一道鱼,下边铺着一层脆脆的干粉丝,上边的鱼煎得焦黄焦黄,被一种味道极鲜美的汁盖着,色香味都诱人。早上每人一杯牛奶,配一个煎鸡蛋,对于在学校整整饿了一学期,即使回家也很少能吃到牛奶和鸡蛋的李南央,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李南央几乎天天晚上可以看戏,不是京剧就是豫剧,总是坐在最好的位子上,记得剧院里总是冷清的,没几个观众,往往看完戏回家时,何伯伯的麻将局还没有散呢。回到北京后她才听从河南探亲回来的蔡阿姨提起,河南的饥民发生过抢国家粮库的事情,军队开了枪,打死了人(杜君立《酷吏吴芝圃》)。在生活资料供应困难的1960年至1961年,北京市对高级干部按权位高低、官职大小、级别不同提供“特需商品”,标准逐级逊色。“如人大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称四副双高),中央明确规定:除按照北京市居民定量供应之外,每户每天再供应鲜肉1斤,每月供给鸡蛋6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食油、果蔬等适量。正、副部长一级的,除享有北京市居民待遇之外,每人每月再供给鲜肉4斤,鸡蛋3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鲜菜、果蔬不等。正副司局长一级的,每位每月再供鲜肉2斤、鸡蛋2斤、白糖1斤,甲、乙级香烟各一条。除在中央、人大、政协、国务院之外,而在北京市、地方上的国营大企业、大单位任职的,凡是行政七级以上的,每人每月再供给鲜肉4斤、鸡蛋3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行政七级以下、十三级以上的(当时干部划分为25个行政层级,十三级以上属‘高干’)每位每月再供给鲜肉2斤、鸡蛋2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一条。行政十三级以下、十七级以上的,除享受普通居民的低标准供应之外,每位每月仅能得到2斤黄豆、1斤白糖的额外‘关照’。群众诙谐地称呼这个档次的是‘糖豆儿干部’”(高智勇《北京市困难时期商品供应追记》,《炎黄春秋》2007年第8)

社会现实对道德价值观的影响,远比听多少次报告,搞多少次思想教育更有效。连野菜、树皮都不够吃的农民被迫去偷去抢,甚至吃人,固然显示出农民群体道德水准的下降乃至崩溃,也实为现实中不得已的选择。农村基层干部为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在农民家中掘墙挖地,搜走隐藏的粮食,眼睁睁看着农民忍饥挨饿甚至死亡,并非生来就缺少同情心,因为只有这样表现才能保障自己的地位,有饭吃,不至于同样饿死。而没有过吃糠咽菜艰苦经历的高级干部子女,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则容易受到物质上的诱惑,追求享乐,难以天然滋生艰苦朴素的美德。陈伯达的小儿子回忆说,三年困难时期,他在干部子弟学校上学,看到学校好不容易买来为学生补充营养的糕点,一些干部子弟却嫌不好吃,把它扔掉了。在当时,这绝非个别现象。

  

(责任编辑:编辑林长岳)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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