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鸽舍霸占公共露台”一词值得推敲

来源:轩辕信鸽网 作者:林長岳 点击:

5月4日湖南长沙晚报记者卜劲文通讯员杜治锐一篇报到,题为:“私家鸽舍霸占公共露台” 居民投诉,城管帮拆除。心想谁如此大胆,竟敢“霸占”公共露台搭建鸽棚。事后得知,报到中提到的公共露台,实为商铺前过道上方用水泥预制板构建之遮阳或雨棚顶。受猎奇心驱使,于次日造访了居住在远离城市中心7公里的二环外、南郊柠檬丽都小区A6栋二楼的陈先生,他是长沙市鸽协的注册会员。

陈先生告诉我们,他生平除了爱好信鸽,没有其它爱好,用他的话來说:“养鸽怡情”,但受限于居住条件,没有合适的地方搭建鸽棚,后发现阳台下方有一约3。5米宽闲置的水泥空坪台,周边有约60公分高的女墙,于是就想在该处靠墻搭建鸽棚,并将此想法告知了当年小区物业办负责人后,于2009年春用木方和木板并排搭建了一个种鸽棚面积为1米5乘2米计3平方米,一个赛鸽棚其面积为2米乘2米计4平方米,共饲养种、赛鸽共30余只。两棚面积总和为7平方米。并非报到中所说的近10平方米,更非霸占,报到文中多处有不实之词。

卜记者用偌大标题曰“私家鸽舍霸占公共露台”。 笔者认为卜记者称谓之“露台” 实为住户的公摊面积,何况建棚前陈先生还报告了当年小区物业负责人,何來的“霸占”! 卜记者霸占一词又从何來!是想耸读者听闻呢?还是想毁人清誉?想卜同志从事记者工作也有多年了,想來也知道“刀筆”一词,刀筆是可以杀人的,望慎用之。

再者,作为中国信鸽协会的团体注册会员的陈先生,遵循国家体委群体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及全国爱国卫生委员会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強信鸽运动管理发展信鸽事业的联合通知》第五条:搭建鸽舍,结构要坚固,位置适当,外观整洁,不损坏房屋结构,不妨碍市容观瞻和院庭绿化。并向本单位行政部门(小区、街道办事处)说明情况。的精神搭建鸽舍也无可厚非。陈先生为了不影响小区整体美观,并将鸽棚用油漆塗刷成红黃两种颜色(见图片所示),笑问卜记者,这样鲜艳色彩的鸽棚能藏在小区A6栋一门面的露台上么?又能藏得住么?恕筆者不客气的说一句,不要以为自已是无冕之王就可以信口雌黄,同时筆者认为:您在拆违这篇报到中,用词的确有不实之处,也的确伤害了陈先生。希望您能面对。


1}报到全文


2)搭建的鸽舍位置


3)养鸽之上下通道


4)拆棚时逃棚的鸽子无家可归!


5)追趕着回家,家又在何处


6)拆除后留下的鸽棚墙板


7)拆除后留下的鸽棚墙板

(责任编辑:林長岳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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